2022-06-08 00:00:00 来源: 点击:555 喜欢:0
▎来源:青海省住建厅
2021年底,河南、福建、广东、贵州、黑龙江、辽宁、山西、山东、上海、海南、宁夏、江苏、重庆、新疆14省(市)相继宣布企业资质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
四川、云南、青海、浙江、内蒙古、湖北、北京、湖南、河北、陕西10省(市)相继宣布企业资质延期至2022年6月30日,目前7省(市)资质有效期再次统一延至2022年12月31日。如今,仅剩浙江、河北、陕西3省的企业资质有效期是延长到2022年6月30日。
通知提到:资质证书有效期统一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此期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后,持有上述资质证书的企业可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换证。
原文如下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建设行业助企纾困13项措施的通知
青建工〔2022〕121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助企纾困决策部署和相关会议精神,减少疫情对企业的影响,助力企业缓解困难,着力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建筑业平稳发展,我厅制定了助企纾困7项措施,现通知如下。
一、延期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资格有效期
1.全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建筑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2年12月31日前届满的,资质证书有效期统一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此期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后,持有上述资质证书的企业可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换证。
2.上述相关企业资质有效期将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自动延期,并上传至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目前我省建设工程企业已启用电子资质证书,企业可登录青海工程建设云系统自行下载和打印新的电子资质证书,无需换领纸质资质证书。在此期间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投标等活动。
3.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暂不受理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2年12月31日届满的工程勘察、设计、建筑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延续申请事项。
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有新规定的,我厅将按照要求及时调整公布我省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
二、做好勘察设计审查服务
5.优化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审批,发挥好技术服务支撑作用,及时受理并办理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查、消防设计审查等审批服务事项,全力推进工程项目建设。
6.指导市州住建部门及施工图审查机构主动服务、提前介入,根据项目特点和实施进度,提前筹划组建高水平专家队伍,依靠专业技术力量,优化技术方案,及时解决技术难题。简化审查流程,压缩审查环节,提高审查效率和服务水平,通过工程制度审批改革、施工图数字化审查系统,实现在线受理和审查,压缩审查时限,设计审查审批全部在承诺时限内完成。
7.支持老旧小区改造、美丽城镇、综合管廊等重大项目建设,建立审查服务绿色通道,采用告知承诺、容缺办理等方式,对要件不具备的先行开展技术审查,针对存在的技术难题,采取专家论证等方式予以会商解决,为项目开工建设创造条件。
三、适当降低工程保证保险费
8.疫情期间,各家保险公司对于投保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的项目计算保费时,在符合监管规定及合规要求前提下,费率区间以低系数计算,允许范围内保费收取以最低保费为准,切实减轻企业办理保险费用成本。
9.对于投保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的项目,在核保过程中,合理放宽核保标准,提升承保率。
四、免交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10.严格落实连续3年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且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施工企业,其新增工程项目可免于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五、简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11.为防范化解建筑施工生产安全风险,明确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列入工程造价,简化费用标准,进一步保障建筑施工行业企业权益。
六、延长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
12.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于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期间到期且尚未办理延期手续的,统一延期至2022年9月1日,在此期间企业可按规定申请办理延期手续。
七、延长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有效期
13.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于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期间到期且尚未办理延期手续的,统一延期至2022年9月1日,在此期间企业可按规定申请办理延期手续。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