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27 00:00:00 来源: 点击:965 喜欢:0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行政审批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雄安新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综合执法局,各有关单位:
经查,爱*爱和新材料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0931329627183Q,企业法定代表人田某)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申报材料中代表业绩与实际不符,存在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取得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及《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建市〔2011〕200号)等规定,已撤销该企业相应资质的行政许可,现予以通报。企业弄虚作假行为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列入建筑市场主体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管理期限自列入之日起12个月),且自撤销资质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行政许可。因资质撤销产生的一切风险及法律后果由该企业自行承担。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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